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登记证明作废公告

关于粤(2023)广州市不动产证明第02008041号《不动产登记证明》作废的公告

来源:天河区分局 发布时间:2024-05-11 16:16:37 访问量:- 【字号: 打印 分享到:

  位于广州市白云区京溪犀牛路18号105铺以邓莹莹名义申领了粤(2023)广州市不动产证明第02008041号《不动产登记证明》,登记字号为2023登记09016523号。 

  2024年4月29日,邓莹莹申请办理单方涂销登记,需收回原《不动产登记证明》。但粤(2023)广州市不动产证明第02008041号《不动产登记证明》无法收回。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三条规定,粤(2023)广州市不动产证明第02008041号《不动产登记证明》即日起作废。                                  

  特此公告。

  广州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2024年5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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