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粤(2017)广州市不动产权第10054639号《不动产权证书》、粤(2017)广州市不动产权证明第10080856号《不动产登记证明》作废的公告
位于广州市增城区荔城街百花路8号12铺的不动产以朱细清名义申领了粤(2017)广州市不动产权第10054639号《不动产权证书》,登记字号为17登记12625484;以王鸿恺名义申领了粤(2017)广州市不动产权证明第10080856号《不动产登记证明》,登记字号为17登记12783226。
2024年5月10日,我局依法按程序[根据(2023)粤0118执恢145号之五《协助执行通知书》、《执行裁定书》],注销17登记12625484、17登记12783226不动产登记的全部登记事项,但粤(2017)广州市不动产权第10054639号《不动产权证书》、粤(2017)广州市不动产权证明第10080856号《不动产登记证明》无法收回,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三条的规定,粤(2017)广州市不动产权第10054639号《不动产权证书》、粤(2017)广州市不动产权证明第10080856号《不动产登记证明》即日起作废。
特此公告。公示期:2024年5月14日-2024年6月3日。
广州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2024年5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