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8)04202369、(2018)04202370号《不动产登记证》和(2018)04200878号《不动产登记证明》作废的公告
位于白云区新市镇路新市西街四巷16号402,602房以王杏、谢焕严名义申领了(2018)04202369、(2018)04202370号《不动产登记证》,登记字号为2018登记10001111号。
2024年5月10日,我局依法按程序(依据广东省广州市天河区人民法院(2022)粤0106执恢399号《协助执行通知书》及广东省广州市天河区人民法院(2022)粤0106执恢399号《执行裁定书》)注销(2018)04202369、(2018)04202370号不动产登记的全部登记事项,但(2018)04202369、(2018)04202370号《不动产登记证》和(2018)04200878号《不动产登记证明》无法收回。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三条的规定,(2018)04202369、(2018)04202370号《不动产登记证》和(2018)04200878号《不动产登记证明》即日起作废。
特此公告。
广州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2024年5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