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业务频道 > 不动产登记 > 不动产登记公示公告 > 登记证明作废公告

登记证明作废公告

关于穗房地证字第860313号《房地产证》作废的公告

来源:天河区分局 发布时间:2024-05-15 15:11:16 访问量:- 【字号: 打印 分享到:

  天河区建业路华翠街31号804房以曹洪祥名义申领了穗房地证字第860313号《房地产权证》,登记字号为强字28867。

  2024年5月13日,邹妙珍办理了继承登记,需收回穗房地证字第860313号《房地产权证》,但因原穗房地证字第860313号《房地产证》遗失无法收回。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三条规定,穗房地证字第860313号《房地产权证》即日起作废。

  特此公告。

  广州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2024年5月13日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