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业务频道 > 不动产登记 > 不动产登记公示公告 > 登记证明作废公告

登记证明作废公告

关于穗花0300165427号《房地产他项权证》作废的公告

来源:花都区分局 发布时间:2024-05-15 18:06:03 访问量:- 【字号: 打印 分享到:

  位于新华镇建设北路57号华都新村 1号楼 7号商场产权以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花都支行名义申领了穗花0300165427号《房地产他项权证》,登记字号为:他证登记字号0157775。

  2024年5月15日,我局已以2024登记03057313案核准该业房屋所有权抵押权注销登记,但穗花0300165427号《房地产他项权证》无法收回。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三条的规定,穗花0300165427号《房地产他项权证》即日起作废。 

  特此公告。

  广州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2024年5月15日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