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粤(2016)广州市不动产权第08041816号《不动产权证书》作废的公告
位于广州市花都区花都永发路6号人防地下室-1169房的产权以陈惠仪名义申领了粤(2016)广州市不动产权第08041816号《不动产权证书》,登记字号为16登记03430101。
2024年 5月15日,我局已以2024登记03057229案核准该业房屋所有权转移登记,但粤(2016)广州市不动产权第08041816号《不动产权证书》无法收回。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三条的规定,粤(2016)广州市不动产权第08041816号《不动产权证书》即日起作废。
特此公告。
广州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2024年 5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