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登记证明作废公告

关于1220250786号《房地产权证》、粤(2016)广州市不动产权证明第10024088号、粤(2020)广州市不动产权证明第10046677号《不动产登记证明》作废的公告

来源:增城区分局 发布时间:2024-05-17 17:27:03 访问量:- 【字号: 打印 分享到:

  位于广州市增城区荔城街金竹一路7号的不动产以朱细清名义申领了1220250786号《房地产权证》,登记字号为13登记12389643;以何学良名义申领了粤(2016)广州市不动产权证明第10024088号《不动产登记证明》,登记字号为16登记12359395;以刘伟长名义申领了粤(2020)广州市不动产权证明第10046677号《不动产登记证明》,登记字号为20登记12431587。

  2024年5月15日,我局依法按程序[根据(2023)粤0118执恢145号之五《协助执行通知书》、《执行裁定书》],注销13登记12389643、16登记12359395及20登记12431587不动产登记的全部登记事项,但1220250786号《房地产权证》、粤(2016)广州市不动产权证明第10024088号、粤(2020)广州市不动产权证明第10046677号《不动产登记证明》无法收回,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三条的规定,1220250786号《房地产权证》、粤(2016)广州市不动产权证明第10024088号、粤(2020)广州市不动产权证明第10046677号《不动产登记证明》即日起作废。

  特此公告。公示期:2024年5月20日-2024年6月7日。

  广州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2024年5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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