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登记证明作废公告

关于粤房地权证穗字第0850210587号《房地产权证》作废的公告

来源:海珠区不动产登记中心(土地利用发展中心、土地测绘中心) 发布时间:2024-05-20 15:27:28 访问量:- 【字号: 打印 分享到:

  位于广州市海珠区仁义街12号206房房屋以邓锐求名义申领了粤房地权证穗字第0850210587号《房地产权证》,登记字号为2015登记8011398号。

  2024年5月14日,我局已以2024登记08032707号案核准该业的继承登记,但粤房地权证穗字第0850210587号《房地产权证》无法收回。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三条规定,粤房地权证穗字第0850210587号《房地产权证》即日起作废。

  特此公告。公示期:2024年5月20日至2024年6月7日                          

  广州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2024年5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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