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登记证明作废公告

关于粤(2018)广州市不动产权证明第11030147号《不动产登记证明》作废的公告

来源:南沙区分局 发布时间:2024-05-20 16:57:13 访问量:- 【字号: 打印 分享到:

  位于广州市南沙区黄阁镇华梦街4号125房的房屋以广州锐卓科技有限公司名义申领了粤(2018)广州市不动产权证明第11030147号《不动产登记证明》,登记字号为18预登04506028号。

  2024年5月17日,我局已以2024登记04041376号案核准该业转移登记,但粤(2018)广州市不动产权证明第11030147号《不动产登记证明》无法收回。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三条规定,粤(2018)广州市不动产权证明第11030147号《不动产登记证明》即日起作废。

  特此公告。

           广州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2024年5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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