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粤(2017)广州市不动产权第08236388号,粤(2017)广州市不动产权第08236389号《不动产权证书》作废的公告
位于广州市花都区花都大道中131号109栋之三的产权以张彦平、胡祯艳名义申领了粤(2017)广州市不动产权第08236388号,粤(2017)广州市不动产权第08236389号《不动产权证书》,登记字号为花房0502182。
2024年 5月21日,我局已以2024登记03060433案核准该业产权转移登记,但粤(2017)广州市不动产权第08236388号,粤(2017)广州市不动产权第08236389号《不动产权证书》无法收回。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三条的规定,粤(2017)广州市不动产权第08236388号,粤(2017)广州市不动产权第08236389号《不动产权证书》即日起作废。
特此公告。
广州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2024年 5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