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登记证明作废公告

关于粤(2019)广州市不动产权第09201861号《不动产权证》、粤(2019)广州市不动产证明第09202963号《不动产登记证明》作废的公告

来源:从化区分局 发布时间:2024-05-29 18:35:38 访问量:- 【字号: 打印 分享到:

  位于广州市从化区天睿北大街3号1406房的房产,以邝泳连名义申领了粤(2019)广州市不动产权第09201861号《不动产权证书》,以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从化支行名义申领了粤(2019)广州市不动产证明第09202963号《不动产登记证明》。

  2024年5月29日,我局已依据广东省广州市从化区人民法院(2023)粤0117执3744号之二《协助执行通知书》内容核准登记,并注销上述《不动产权证书》、《不动产登记证明》登记的全部登记事项,但无法收回上述《不动产权证书》、《不动产登记证明》。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三条规定,上述《不动产权证书》、《不动产登记证明》即日起作废。

  特此公告。公告期:2024年5月29日至6月18日

  广州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从化区分局

  2024年5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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