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登记证明作废公告

关于粤房地产权证穗字第1050079708号《不动产权证书》作废的公告

来源:天河区分局 发布时间:2024-05-30 15:58:04 访问量:- 【字号: 打印 分享到:

  白云区白云大道北新兴白云花园乐居北街63号608房以甘玉琦名义申领了粤房地产权证穗字第1050079708号《不动产权证书》,登记字号为2013登记10005190。

  2024年5月28日,甘玉琦办理了房屋所有权转移登记,需收回原不动产权证书。但粤房地产权证穗字第1050079708号《不动产权证书》因遗失无法收回。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三条规定粤房地产权证穗字第1050079708号《不动产登记证明》即日起作废。

  特此公告。

  广州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2024年5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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