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粤(2019)广州市不动产证明第08037133号《不动产登记证明》作废的公告
2024年5月30日,申请人持《广东省广州市花都区人民法院协助执行通知书》(2024)粤0114执4262号向我局申请办理位于广州市花都区自由人花园五街12号2101房的抵押权注销登记。
经核查,该产权以深圳市中盈通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名义申领了粤(2019)广州市不动产证明第08037133号《不动产登记证明》,登记字号为19登记03432468。
我局依法已以2024登记03066528案核准登记,但粤(2019)广州市不动产证明第08037133号《不动产登记证明》无法收回。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三条的规定,粤(2019)广州市不动产证明第08037133号《不动产登记证明》即日起作废。
特此公告。
广州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2024年5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