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登记证明作废公告

关于粤(2022)广州市不动产权第08019813号《不动产权证书》作废的公告

来源:花都区分局 发布时间:2024-05-29 18:44:55 访问量:- 【字号: 打印 分享到:

  2024年5月29日,申请人持(2023)粤0114执8155号之一《协助执行通知书》向我局申请办理位于广州市花都区新雅街广塘村广塘沙湖三巷7号产权的转移登记并注销全部登记事项。

  经核查,该产权以刘满基名义申领了粤(2022)广州市不动产权第08019813号《不动产权证书》,登记字号为22登记03025895。

  我局依法已以2024登记03066050核准登记,但粤(2022)广州市不动产权第08019813号《不动产权证书》无法收回。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三条的规定,粤(2022)广州市不动产权第08019813号《不动产权证书》即日起作废。 

  特此公告。

     广州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2024年5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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