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穗花0300214794《房地产权证》作废的公告
2024年6月3日,申请人持(2023)粤0604执3043号之一《协助执行通知书》向我局申请办理位于广州市花都区韵翠二街11号负1层03车位产权的转移登记并注销全部登记事项。
经核查,该产权以文爱政名义申领了穗花0300214794《房地产权证》,登记字号为花房0581280。
我局依法已以2024登记03067763核准登记,但穗花0300214794《房地产权证》无法收回。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三条的规定,穗花0300214794《房地产权证》即日起作废。
特此公告
广州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2024年6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