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业务频道 > 不动产登记 > 不动产登记公示公告 > 登记证明作废公告

登记证明作废公告

关于增集用(2005)第0100035号《集体土地使用证》作废的公告

来源:增城区分局 发布时间:2024-06-06 17:13:34 访问量:- 【字号: 打印 分享到:

  位于广州市增城区荔城街罗岗村仓登(土名)以增城市荔城街罗岗村民委员会名义申领了增集用(2005)第0100035号《集体土地使用证》。

  因上述宗地已被政府征收,2024年6月4日,我局根据《广州市增城区人民政府关于办理广州市增城区2021年度第六十一批次城镇建设用地被征收土地范围产权注销登记的通知》和《关于申请注销原增城市荔城街罗岗村民委员会36902.1平方米集体土地使用证的函》,注销增集用(2005)第0100035号不动产登记的全部登记事项,但增集用(2005)第0100035号《集体土地使用证》无法收回。

  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三条规定,增集用(2005)第0100035号《集体土地使用证》即日起作废。

  特此公告。

  广州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2024年6月6日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