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2预登02001242号《预告登记证明》作废的公告
位于番禺区大石街梓桐三街9号4栋203房以刘雁飞、薛永波申领了22预登02001242号《预告登记证明》。
2024年06月05日,该房屋产权人刘雁飞、薛永波申请办理增量房转移登记,需收回原不动产权属证书或证明,但22预登02001242号《预告登记证明》无法收回。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三条规定,22预登02001242号《预告登记证明》即日起作废。
特此公告。
广州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2024年06月0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