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粤(2016)广州市不动产证明第08022016号《不动产登记证明》作废的公告
位于广州万达文化旅游城1栋601房以黄真玲、刘祥的名义申领了证号为粤(2016)广州市不动产证明第08022016号的《不动产登记证明》,登记字号为16预登03351585。
2024年6月7日,我局已以2024登记03070886案核准该业登记,但粤(2016)广州市不动产证明第08022016号的《不动产登记证明》无法收回。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三条的规定,粤(2016)广州市不动产证明第08022016号的《不动产登记证明》即日起作废。
特此公告。
广州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2024年6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