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粤(2018)广州市不动产权第08002839号《不动产权证书》和粤(2022)广州市不动产证明第05012843号、粤(2018)广州市不动产证明第08001538号《不动产登记证明》作废的公告
2024年6月7日,申请人持(2023)粤0114执12493号《协助执行通知书》向我局申请办理位于广州市花都区建设北路162号2栋2梯1403房产权的转移登记并注销全部登记事项。
经核查,该产权以谢毅名义申领了粤(2018)广州市不动产权第08002839号《不动产权证书》,登记字号为18登记03312922,以中融国际信托有限公司名义申领了粤(2022)广州市不动产证明第05012843号《不动产登记证明》,登记字号为22登记06028337,以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南方支行名义申领了粤(2018)广州市不动产证明第08001538号《不动产登记证明》,登记字号为18登记03312922。
我局依法已以2024登记03069103核准登记,但粤(2018)广州市不动产权第08002839号《不动产权证书》、粤(2022)广州市不动产证明第05012843号、粤(2018)广州市不动产证明第08001538号《不动产登记证明》无法收回。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三条的规定,粤(2018)广州市不动产权第08002839号《不动产权证书》,粤(2022)广州市不动产证明第05012843号、粤(2018)广州市不动产证明第08001538号《不动产登记证明》即日起作废。
特此公告。
广州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2024年6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