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穗房地证字第923846号《房地产证》作废的公告
越秀区福今路21之8号502房以彭汉秋申领了穗房地证字第923846号《房地产证》,登记字号为强102433号。
2024年6月 13日,该房屋继承人彭鸰申请办理继承(提交继承公证书或司法文书),地址变更登记,需收回房地产证,但穗房地证字第923846号《房地产证》因遗失无法收回。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三条规定,穗房地证字第923846号《房地产证》即日起作废。
特此公告。
广州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2024年 6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