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粤房地证字第C3510527号《房地产权证》作废的公告
位于广州市花都区芙蓉镇河滨路湖边花园A座405号房的产权以游记强名义申领了粤房地证字第C3510527号《房地产权证》。
2024年6月17日,我局已以2024登记03074106案核准该业继承登记,但粤房地证字第C3510527号《房地产权证》无法收回。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三条的规定,粤房地证字第C3510527号《房地产权证》即日起作废。
特此公告。
广州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2024年6月18日
位于广州市花都区芙蓉镇河滨路湖边花园A座405号房的产权以游记强名义申领了粤房地证字第C3510527号《房地产权证》。
2024年6月17日,我局已以2024登记03074106案核准该业继承登记,但粤房地证字第C3510527号《房地产权证》无法收回。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三条的规定,粤房地证字第C3510527号《房地产权证》即日起作废。
特此公告。
广州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2024年6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