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登记证明作废公告

关于罗振华名下粤(2017)广州市不动产权第10201424号权属证书作废的公告

来源:增城区分局 发布时间:2024-06-20 17:17:32 访问量:- 【字号: 打印 分享到:

  根据《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广州市增城区2023年度第一百四十七批次城镇建设用地的批复》(粤府土审(02)〔2024〕63号)和《广州市增城区人民政府征收土地公告》(穗增府征〔2024〕36号),广州市增城区宁西街湖中村股份经济联合社、湖中村新屋股份经济合作社和章陂村股份经济联合社属下的2.6088公顷集体土地已征收为国有土地,现已完成上述范围内土地和房屋补偿征收、拆除等工作,需收回并注销原罗振华名下粤(2017)广州市不动产权第10201424号权属证书。但上述权利人未按征收土地公告的期限交回上述权属证书原件,根据《广州市增城区人民政府关于办理广州市增城区2023年度第一百四十七批次城镇建设用地被征收土地范围产权注销登记的通知》《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三条规定以及《广州市不动产登记公告办理规则(修订)的通知》(穗登记〔2020〕33号)等规定,注销罗振华名下粤(2017)广州市不动产权第10201424号权属证书的全部登记事项,该权属证书即日起作废。

  特此公告。

                      广州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2024年6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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