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1220329555号《房地产权证》和1220177273号《房地产他项权证》作废的公告
位于广州市增城区新塘镇凤凰城凤锦苑二街18号701房的不动产以杨丽华名义申领了1220329555号《房地产权证》,登记字号为14登记12360801号;以广州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增城支行名义申领了1220177273号《房地产他项权证》,登记字号为14登记12366821号。
2024年3月20日,我局依法按程序((2021)粤0118执127号之四《协助执行通知书》和《执行裁定书》)注销14登记12360801号和14登记12366821号不动产登记的全部登记事项,但1220329555号《房地产权证》和1220177273号《房地产他项权证》无法收回。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三条的规定,1220329555号《房地产权证》和1220177273号《房地产他项权证》即日起作废。
特此公告。公示期:2024年6月21日-2024年7月11日。
广州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2024年6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