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粤(2020)广州市不动产权第09205428号《不动产权证》粤(2020)广州市不动产证明第09204501号《不动产登记证明》作废的公告
位于广州市从化区城郊街下横南路32号3幢101房房产,以陈剑明名义申领了粤(2020)广州市不动产权第09205428号《不动产权证书》,以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淘金支行名义申领了粤(2020)广州市不动产证明第09204501号《不动产登记证明》。
2024年6月26日,我局已依据广州市越秀区人民法院(2023)粤0104执26681号之一《协助执行通知书》内容核准登记,并注销上述《不动产权证书》、《不动产登记证明》登记的全部登记事项,但无法收回上述《不动产权证书》、《不动产登记证明》。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三条规定,上述《不动产权证书》、《不动产登记证明》即日起作废。
特此公告。公告期:2024年6月27日至7月17日
广州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从化区分局
2024年6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