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登记证明作废公告

关于粤(2020)广州市不动产证明第00016230号《不动产登记证明》作废的公告

来源:天河区分局 发布时间:2024-06-27 17:47:38 访问量:- 【字号: 打印 分享到:

  天河区林和西路167号619房,以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东华西支行名义申领了粤(2020)广州市不动产证明第00016230号《不动产登记证明》,登记字号为: 2020登记1337530。

  2024年6月17日,我局依据广州市越秀区人民法院(2023)粤0104执恢716号之二《协助执行通知书》注销2020登记1337530不动产登记的全部登记事项,但粤(2020)广州市不动产证明第00016230号《不动产登记证明》无法收回。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三条规定,粤(2020)广州市不动产证明第00016230号《不动产登记证明》即日起作废。                                  

  特此公告。

  广州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2024年6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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