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粤(2020)广州市不动产证明第00016230号《不动产登记证明》作废的公告
天河区林和西路167号619房,以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东华西支行名义申领了粤(2020)广州市不动产证明第00016230号《不动产登记证明》,登记字号为: 2020登记1337530。
2024年6月17日,我局依据广州市越秀区人民法院(2023)粤0104执恢716号之二《协助执行通知书》注销2020登记1337530不动产登记的全部登记事项,但粤(2020)广州市不动产证明第00016230号《不动产登记证明》无法收回。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三条规定,粤(2020)广州市不动产证明第00016230号《不动产登记证明》即日起作废。
特此公告。
广州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2024年6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