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业务频道 > 不动产登记 > 不动产登记公示公告 > 登记证明作废公告

登记证明作废公告

关于粤(2017)广州市不动产权第08261738号《不动产权证书》作废的公告

来源:花都区分局 发布时间:2024-07-01 18:25:48 访问量:- 【字号: 打印 分享到:

  位于广州市花都区松园路1号永福楼1栋25车位的产权以黄俊炼名义申领了粤(2017)广州市不动产权第08261738号《不动产权证书》,登记字号为花房0619305。

  2024年6月28日,我局已以2024登记03080085案核准该业房屋二手交易或互换登记,但(2017)广州市不动产权第08261738号《不动产权证书》无法收回。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三条的规定,(2017)广州市不动产权第08261738号《不动产权证书》日起作废。 

  特此公告。

  广州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2024年 6月28日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