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粤房地权证穗花字第0300084892、0300084893号《房地产权证》作废的公告
位于广州市花都区新华镇紫薇路38号7栋105房的产权以万跃平、宋友湘名义申领了粤房地权证穗花字第0300084892、0300084893号《房地产权证》。
2024年6月26日,我局已以2024登记03079155案核准该业二手交易或互换登记,但粤房地权证穗花字第0300084892、0300084893号《房地产权证》无法收回。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三条的规定,粤房地权证穗花字第0300084892、0300084893号《房地产权证》即日起作废。
特此公告。
广州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2024年7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