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证号:01-37892《土地使用权证》和粤房地证字第1156277号《房地产权证》作废的公告
位于番禺区市桥镇市广路旭晖花园1座2梯301的房屋以吴艳芬名义申领了证号:01-37892《土地使用权证》和粤房地证字第1156277号《房地产权证》,登记字号为90087889。
2024年7月2日,我局依申请及相关规定核准了上述不动产的地址变更登记申请,因申请人遗失了不动产权证(土地使用权证和房地产权证)原件,证号:01-37892《土地使用权证》和粤房地证字第1156277号《房地产权证》无法收回。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三条规定,证号:01-37892《土地使用权证》和粤房地证字第1156277号《房地产权证》即日起作废。
特此公告。
广州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2024年7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