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登记证明作废公告

关于粤(2017)广州市不动产权第00045949号《不动产权证》和粤(2020)广州市不动产证明第00056765号《不动产登记证明》作废的公告

来源:天河区分局 发布时间:2024-07-03 16:07:21 访问量:- 【字号: 打印 分享到:

  荔湾区浣花路43号502房以陈茁名义申领了粤(2017)广州市不动产权第00045949号《不动产权证》,登记字号为2017登记1490101号;以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分行名义申领了

粤(2020)广州市不动产证明第00056765号《不动产登记证明》,登记字号为2020登记1459467号。

  2024年07月01日,我局依据(2023)粤0103执8000号《协助执行通知书》注销2017登记1490101号, 2020登记1459467号不动产登记的全部登记事项,但粤(2017)广州市不动产权第00045949号《不动产权证》和粤(2020)广州市不动产证明第00056765号《不动产登记证明》无法收回。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三条规定,粤(2017)广州市不动产权第00045949号《不动产权证》和粤(2020)广州市不动产证明第00056765号《不动产登记证明》即日起作废。                                  

  特此公告。

  广州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2024年07月0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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