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登记证明作废公告

关于粤(2023)广州市不动产证明第03026808号《不动产登记证明》作废的公告

来源:天河区分局 发布时间:2024-07-03 16:17:42 访问量:- 【字号: 打印 分享到:

  海珠区翠华路20号327房以何伟麟名义申领了粤(2023)广州市不动产证明第03026808号《不动产登记证明》,登记字号为2023登记08070778。

  2024年7月1日,何伟麟办理了抵押权注销登记登记,需收回原不动产登记证明。但粤(2023)广州市不动产证明第03026808号《不动产登记证明》因遗失无法收回。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三条规定粤(2023)广州市不动产证明第03026808号《不动产登记证明》即日起作废。

  特此公告。

  广州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2024年7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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