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粤房地权证穗字840026145号《不动产权证》作废的公告
海珠区洪德路面房街20号之一106房以叶灼华名义申领了粤房地权证穗字840026145号《不动产权证》,登记字号为2009交登8012559。
2024年06月25日,该房屋继承人申请办理继承(提交继承公证书或司法文书)登记,需收回原房地产权证,但粤房地权证穗字840026145号《不动产权证》无法收回。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三条规定,粤房地权证穗字840026145号《不动产权证》即日起作废。
特此公告。
广州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2024年07月0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