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登记证明作废公告

关于粤房地权证穗字840026145号《不动产权证》作废的公告

来源:天河区分局 发布时间:2024-07-04 17:55:12 访问量:- 【字号: 打印 分享到:

  海珠区洪德路面房街20号之一106房以叶灼华名义申领了粤房地权证穗字840026145号《不动产权证》,登记字号为2009交登8012559。

  2024年06月25日,该房屋继承人申请办理继承(提交继承公证书或司法文书)登记,需收回原房地产权证,但粤房地权证穗字840026145号《不动产权证》无法收回。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三条规定,粤房地权证穗字840026145号《不动产权证》即日起作废。                                  

  特此公告。

  广州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2024年07月0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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