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登记证明作废公告

关于粤(2016)广州市不动产权第08213370号《不动产权证书》作废的公告

来源:花都区分局 发布时间:2024-07-09 10:54:13 访问量:- 【字号: 打印 分享到:

  位于广州市花都区金港西四街6号1102房的产权以周雯桢名义申领了粤(2016)广州市不动产权第08213370号《不动产权证书》,登记字号为花房0591620。

  2024年 7月5日,我局已以2024登记03084882案核准该业房屋析产登记,但(2016)广州市不动产权第08213370号《不动产权证书》无法收回。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三条的规定,(2016)广州市不动产权第08213370号《不动产权证书》日起作废。 

  特此公告。

  广州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2024年7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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