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登记证明作废公告

关于粤(2024)广州市不动产权第08007508号《不动产权证书》作废的公告

来源:花都区分局 发布时间:2024-07-12 18:11:57 访问量:- 【字号: 打印 分享到:

  位于广州市花都区花山镇新和村五队南十三巷6号的产权以利广良名义申领了粤(2024)广州市不动产权第08007508号《不动产权证书》。

  2024年7月12日,我局已以2024登记03088750案核准该业继承(提交继承公证书或司法文书)和赠与业务登记,但粤(2024)广州市不动产权第08007508号《不动产权证书》无法收回。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三条的规定,粤(2024)广州市不动产权第08007508号《不动产权证书》即日起作废。 

  特此公告。

  广州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2024年7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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