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穗房地证字第901402号《房地产权证》作废的公告
位于越秀区盘福路朱紫街27号604房以汤容苏名义申领了穗房地证字第901402号《房地产权证》,登记字号为强82300。
2024年7月1日,汤静雯申请办理继承登记,需收回原《房地产权证》。但穗房地证字第901402号《房地产权证》无法收回。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三条规定,穗房地证字第901402号《房地产权证》即日起作废。
特此公告。
广州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2024年7月10日
位于越秀区盘福路朱紫街27号604房以汤容苏名义申领了穗房地证字第901402号《房地产权证》,登记字号为强82300。
2024年7月1日,汤静雯申请办理继承登记,需收回原《房地产权证》。但穗房地证字第901402号《房地产权证》无法收回。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三条规定,穗房地证字第901402号《房地产权证》即日起作废。
特此公告。
广州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2024年7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