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登记证明作废公告

关于粤(2019)广州市不动产证明第00207173号、粤(2020)广州市不动产证明第05203730号《不动产登记证明》作废的公告

来源:天河区分局 发布时间:2024-07-15 15:21:46 访问量:- 【字号: 打印 分享到:

  白云区齐富路骏逸街20号502房以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分行名义申领了粤(2019)广州市不动产证明第00207173号《不动产登记证明》,登记字号为2019登记1020905。以何宝航名义申领了粤(2020)广州市不动产证明第05203730号《不动产登记证明》,登记字号为2020登记6011328。

  2024年7月11日,我局依据(2023)粤0111执13794号《协助执行通知书》注销2019登记1020905及2020登记6011328的全部登记事项,但粤(2019)广州市不动产证明第00207173号、粤(2020)广州市不动产证明第05203730号《不动产登记证明》无法收回。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三条规定,粤(2019)广州市不动产证明第00207173号、粤(2020)广州市不动产证明第05203730号《不动产登记证明》即日起作废。                                  

  特此公告。

  广州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2024年7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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