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登记证明作废公告

关于2691928号《房地产权证》作废的公告

来源:花都区分局 发布时间:2024-07-15 18:10:15 访问量:- 【字号: 打印 分享到:

  位于新华镇站西路 3号东10号商铺的产权以曾宝志名义申领了2691928号《房地产权证》,登记字号为花房0197680。

  2024年7月12日,我局已以2024登记03090159案核准该业房屋所有权注销登记,但2691928号《房地产权证》无法收回。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三条的规定,2691928号《房地产权证》即日起作废。 

  特此公告。

  广州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2024年7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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