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登记证明作废公告

关于粤房地权证穗字第0120379270号《广东省房地产权证书》作废的公告

来源:广州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发布时间:2024-07-22 18:13:00 访问量:- 【字号: 打印 分享到:

  位于白云区御洲一街11、13、15、17、19、21、23号地下1层B1228车位以恒大地产集团有限公司名义申领了粤房地权证穗字第0120379270号《广东省房地产权证书》,登记字号为2012登记1398574号。

  2024年7月22日,我局以2024登记01196446号案核准上述车位的转移登记,但粤房地权证穗字第0120379270号《广东省房地产权证书》无法收回。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三条规定,粤房地权证穗字第0120379270号《广东省房地产权证书》,即日起作废。
       特此公告。公示期:2024年7月22日-2024年8月9日
    

  广州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2024年7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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