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登记证明作废公告

不动产权证书作废公告(新华街新街村)

来源:花都区分局 发布时间:2024-07-24 15:11:38 访问量:- 【字号: 打印 分享到:

  因我机构无法收回下列不动产权证书,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三条的规定,现公告废止。

  请权利人到广州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花都分局办理领取新证手续(地址:广州市花都区迎宾大道5号之一,电话 020-86833094 )

序号

不动产权证书

权利人

不动产权利类型

不动产单元号(地号)

不动产

坐落

备注

1

粤(2020)广州市不动产权第08400009号

广州市花都区新华街新街村四和经济合作社

集体土地所有权

440114007043JA00058W00000000

广州市花都区新华街新街村

广州市花都区新华街新街村四和经济合作社所属土地所有权, 原《不动产权证书》证号:(粤(2020)广州市不动产权第08400009号)发证面积为5826.8平方米,现因宗地内存在已征收土地面积为305.58平方米,现将登记面积由5826.8平方米更正为5521.22平方米。

2

粤(2020)广州市不动产权第08400010号

广州市花都区新华街新街村四和经济合作社

集体土地所有权

440114007043JA00059W00000000

广州市花都区新华街新街村

广州市花都区新华街新街村四和经济合作社所属土地所有权, 原《不动产权证书》证号:(粤(2020)广州市不动产权第08400010号)发证面积为4876平方米,现因宗地内存在已征收土地面积为6.43平方米,现将登记面积由4876平方米更正为4869.57平方米。

  公告单位:广州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2024年7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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