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登记证明作废公告

关于11010759号《国有土地使用证》作废的公告

来源:花都区分局 发布时间:2024-07-25 17:33:24 访问量:- 【字号: 打印 分享到:

  位于新华镇新花街12号302房的产权以江逢辉名义申领了11010759号《国有土地使用证》。

  2024年 7月23日,我局已以2024登记03098490案核准该业的身份信息变更登记,但11010759号《国有土地使用证》无法收回。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三条的规定,11010759号《国有土地使用证》即日起作废。 

  特此公告。

   广州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2024年7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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