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粤(2017)广州市不动产证明第08006542号《不动产权证明》作废的公告
位于广州市花都区狮岭大道东1号19栋2906房(狮岭奕翠园(二期) 自编19栋 29层2906房)的房产以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花都支行名义申领了粤(2017)广州市不动产证明第08006542号《不动产权证明》,登记字号:17预登03320680。
2024年7月25日,我局已以2024预登03002111案核准该业抵押权注销登记,但粤(2017)广州市不动产证明第08006542号《不动产权证明》无法收回。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三条的规定,粤(2017)广州市不动产证明第08006542号《不动产权证明》即日起作废。
特此公告。
广州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2024年7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