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登记证明作废公告

关于粤(2020)广州市不动产权第02205837号《不动产权证书》、粤房地产权证穗字950040865号《房地产权证》作废的公告

来源:天河区分局 发布时间:2024-08-01 11:48:29 访问量:- 【字号: 打印 分享到:

  天河区华景路171号707房以柳丹名义申领了粤(2020)广州市不动产权第02205837号《不动产权证书》,登记字号为2020登记9007040,粤房地产权证穗字950040865号《房地产权证》,登记字号为2011登记9017083。

  2024年7月30日,我局依据(2023)粤01执4261号《协助执行通知书》注销2020登记9007040的全部登记事项,但粤(2020)广州市不动产权第02205837号《不动产权证书》、粤房地产权证穗字950040865号《房地产权证》无法收回。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三条规定,粤(2020)广州市不动产权第02205837号《不动产权证书》、粤房地产权证穗字950040865号《房地产权证》即日起作废。                                  

  特此公告。

  广州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2024年7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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