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业务频道 > 不动产登记 > 不动产登记公示公告 > 登记证明作废公告

登记证明作废公告

关于粤(2015)广州市不动产权第0120770794号《不动产权证书》、粤房地预登穗字第0120249664号《房地产预告登记证明》作废的公告

来源:广州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发布时间:2024-08-05 10:59:58 访问量:- 【字号: 打印 分享到:

  位于天河区黄埔大道西369号3047铺以广州盛德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名义申领了粤(2015)广州市不动产权第0120770794号《不动产权证书》,登记字号为2015登记1488414号;同时以陈永鸿,马素微名义申领了粤房地预登穗字第0120249664号《房地产预告登记证明》,登记字号为13预登01418122号。

  2024年7月29日,我局以2024登记01201715号核准上述房屋的转移登记,但粤(2015)广州市不动产权第0120770794号《不动产权证书》、粤房地预登穗字第0120249664号《房地产预告登记证明》无法收回。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三条规定,粤(2015)广州市不动产权第0120770794号《不动产权证书》、粤房地预登穗字第0120249664号《房地产预告登记证明》即日起作废。
    特此公告。

  公示期:2024年8月5日-2024年8月23日。
    

  广州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2024年8月2日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