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业务频道 > 不动产登记 > 不动产登记公示公告 > 登记证明作废公告

登记证明作废公告

集体土地所有证作废公告(花山镇平西村)

来源:花都区分局 发布时间:2024-08-05 14:16:55 访问量:- 【字号: 打印 分享到:

  因我机构无法收回下列不动产权证书,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三条的规定,现公告废止。

序号

集体土地所有证

权利人

不动产权利类型

不动产单元号(地号)

不动产

坐落

备注

1

穗集有(2012)第03006010号

广州市花都区花山镇平西村第五经济合作社

集体土地所有权

440114005024JA00100W00000000

广州市花都区花山镇平西村

广州市花都区花山镇平西村第五经济合作社所属土地所有权, 《集体土地所有证》证号:(穗集有(2012)第03006010号),因宗地中存在其他已征的国有用地4224平方米,现办理发证面积为4224平方米的注销登记。

2

穗集有(2012)第03006021号

广州市花都区花山镇平西村第二经济合作社

集体土地所有权

440114005024JA00108W00000000

广州市花都区花山镇平西村

广州市花都区花山镇平西村第二经济合作社所属土地所有权, 《集体土地所有证》证号:(穗集有(2012)第03006021号),因宗地中存在其他已征的国有用地2764平方米,现办理发证面积为2764平方米的注销登记。

3

穗集有(2012)第03006003号

广州市花都区花山镇平西村第二经济合作社

集体土地所有权

440114005024JA00086W00000000

广州市花都区花山镇平西村

广州市花都区花山镇平西村第二经济合作社所属土地所有权, 《集体土地所有证》证号:(穗集有(2012)第03006003号),因宗地中存在其他已征的国有用地4134平方米,现办理发证面积为4134平方米的注销登记。

4

穗集有(2012)第03006013号

广州市花都区花山镇平西村第二经济合作社

集体土地所有权

440114005024JA00101W00000000

广州市花都区花山镇平西村

广州市花都区花山镇平西村第二经济合作社所属土地所有权, 《集体土地所有证》证号:(穗集有(2012)第03006013号),因宗地中存在其他已征的国有用地25858平方米,现办理发证面积为25858平方米的注销登记。

5

穗集有(2012)第03006011号

广州市花都区花山镇平西村第三经济合作社

集体土地所有权

440114005024JA00094W00000000

广州市花都区花山镇平西村

广州市花都区花山镇平西村第三经济合作社所属土地所有权, 《集体土地所有证》证号:(穗集有(2012)第03006011号),因宗地中存在其他已征的国有用地901平方米,现办理发证面积为901平方米的注销登记。

6

穗集有(2012)第03006016号

广州市花都区花山镇平西村第三经济合作社

集体土地所有权

440114005024JA00099W00000000

广州市花都区花山镇平西村

广州市花都区花山镇平西村第三经济合作社所属土地所有权, 《集体土地所有证》证号:(穗集有(2012)第03006016号),因宗地中存在其他已征的国有用地4028平方米,现办理发证面积为4028平方米的注销登记。

  公告单位:广州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2024年8月 5日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