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花房备字(2007年)第019680号《预购商品房预告登记证明书》作废的公告
2024年8月7日,申请人向我局申请办理位于广州市花都区南航碧花园碧花十二街2号305房的转移登记。
经核查,该产权以陈远雄、李胜香名义申领了花房备字(2007年)第019680号《预购商品房预告登记证明书》。
我局依法已以2024登记03107021案核准登记,但花房备字(2007年)第019680号《预购商品房预告登记证明书》无法收回。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三条的规定,花房备字(2007年)第019680号《预购商品房预告登记证明书》即日起作废。
特此公告。
广州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2024年8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