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业务频道 > 不动产登记 > 不动产登记公示公告 > 登记证明作废公告

登记证明作废公告

关于花房备字(2007年)第019680号《预购商品房预告登记证明书》作废的公告

来源:花都区分局 发布时间:2024-08-07 11:42:53 访问量:- 【字号: 打印 分享到:

  2024年8月7日,申请人向我局申请办理位于广州市花都区南航碧花园碧花十二街2号305房的转移登记。

  经核查,该产权以陈远雄、李胜香名义申领了花房备字(2007年)第019680号《预购商品房预告登记证明书》。

  我局依法已以2024登记03107021案核准登记,但花房备字(2007年)第019680号《预购商品房预告登记证明书》无法收回。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三条的规定,花房备字(2007年)第019680号《预购商品房预告登记证明书》即日起作废。 

  特此公告。

     广州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2024年8月7日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