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粤(2021)广州市不动产权第08016708号、粤(2021)广州市不动产权第08016709号《不动产权证书》作废的公告
位于广州市花都区叶榕街3号1栋2404房的产权以曾卫平、郑再光名义申领了粤(2021)广州市不动产权第08016708号、粤(2021)广州市不动产权第08016709号《不动产权证书》。
2024年8月12日,我局已以2024登记03107377案核准该业二手交易或互换登记,但粤(2021)广州市不动产权第08016708号、粤(2021)广州市不动产权第08016709号《不动产权证书》无法收回。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三条的规定,粤(2021)广州市不动产权第08016708号、粤(2021)广州市不动产权第08016709号《不动产权证书》即日起作废。
特此公告。
广州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2024年8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