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业务频道 > 不动产登记 > 不动产登记公示公告 > 登记证明作废公告

登记证明作废公告

关于粤(2018)广州市不动产权第00929139号《不动产权证》和粤(2018)广州市不动产证明第00082069号、粤(2019)广州市不动产证明第00059215号《不动产他项权证》作废的公告

来源:番禺区分局 发布时间:2024-08-14 11:43:59 访问量:- 【字号: 打印 分享到:

    位于天河区东莞庄路82号3404房以尚微名义申领了粤(2018)广州市不动产权第00929139号《不动产权证》,以及粤(2018)广州市不动产证明第00082069号、粤(2019)广州市不动产证明第00059215号《不动产他项权证》,登记字号为2018登记1801632。

  2024年8月14日,我局依据【(2023)粤0104执恢45号之一】《协助执行通知书》注销粤(2018)广州市不动产权第00929139号不动产登记以及粤(2018)广州市不动产证明第00082069号、粤(2019)广州市不动产证明第00059215号他项权登记的全部登记事项,但粤(2018)广州市不动产权第00929139号《不动产权证》以及粤(2018)广州市不动产证明第00082069号、粤(2019)广州市不动产证明第00059215号《不动产他项权证》无法收回。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三条的规定,粤(2018)广州市不动产权第00929139号《不动产权证》以及粤(2018)广州市不动产证明第00082069号、粤(2019)广州市不动产证明第00059215号《不动产他项权证》即日起作废。

  特此公告。

                         广州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2024年8月14日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