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动产权证书作废公告(新雅街清布村)
因我机构无法收回下列不动产权证书,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三条的规定,现公告废止。请权利人到广州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花都分局办理领取新证手续(地址:广州市花都区迎宾大道5号之一,电话 020-86833094 )
公告单位:广州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2024年8月15日
因我机构无法收回下列不动产权证书,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三条的规定,现公告废止。请权利人到广州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花都分局办理领取新证手续(地址:广州市花都区迎宾大道5号之一,电话 020-86833094 )
序号 | 不动产权证书/集体土地所有证 | 权利人 | 不动产权利类型 | 不动产单元号(地号) | 不动产 坐落 | 备注 |
1 | 粤(2016)广州市不动产权第08500206号 | 广州市花都区新雅街清布村南阳经济合作社 | 集体土地所有权 | 440114007032JA00030W00000000 | 广州市花都区新雅街清布村 | 广州市花都区新雅街清布村南阳经济合作社所属土地所有权, 原《不动产权证书》证号:(粤(2016)广州市不动产权第08500206号)发证面积为1134472.77平方米,现因宗地内存在已征收土地面积为618442.48平方米,现将登记面积由1134472.77平方米分别更正为66918.97平方米、448417.13平方米、640.68平方米、52.65平方米。(该宗地因坐标引起的误差面积为0.86平方米) |
2 | 粤(2021)广州市不动产权第08062229号 | 广州市花都区新雅街清布经济联合社 | 集体土地所有权 | 440114007032JA00068W00000000 | 广州市花都区新雅街清布村 | 广州市花都区新雅街清布经济联合社所属土地所有权, 原《不动产权证书》证号:(粤(2021)广州市不动产权第08062229号)发证面积为40424.03平方米,现因宗地内存在已征收土地面积为38399.08平方米,现将登记面积由40424.03平方米分别更正为22.19平方米、2002.79平方米。(该宗地因坐标引起的误差面积为0.03平方米) |
公告单位:广州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2024年8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