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登记证明作废公告

不动产权证书作废公告(新雅街清布村)

来源:花都区分局 发布时间:2024-08-15 14:12:28 访问量:- 【字号: 打印 分享到:

  因我机构无法收回下列不动产权证书,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三条的规定,现公告废止。请权利人到广州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花都分局办理领取新证手续(地址:广州市花都区迎宾大道5号之一,电话 020-86833094 )

序号

不动产权证书/集体土地所有证

权利人

不动产权利类型

不动产单元号(地号)

不动产

坐落

备注

1

粤(2016)广州市不动产权第08500206号

广州市花都区新雅街清布村南阳经济合作社

集体土地所有权

440114007032JA00030W00000000

广州市花都区新雅街清布村

广州市花都区新雅街清布村南阳经济合作社所属土地所有权, 原《不动产权证书》证号:(粤(2016)广州市不动产权第08500206号)发证面积为1134472.77平方米,现因宗地内存在已征收土地面积为618442.48平方米,现将登记面积由1134472.77平方米分别更正为66918.97平方米、448417.13平方米、640.68平方米、52.65平方米。(该宗地因坐标引起的误差面积为0.86平方米)

2

粤(2021)广州市不动产权第08062229号

广州市花都区新雅街清布经济联合社

集体土地所有权

440114007032JA00068W00000000

广州市花都区新雅街清布村

广州市花都区新雅街清布经济联合社所属土地所有权, 原《不动产权证书》证号:(粤(2021)广州市不动产权第08062229号)发证面积为40424.03平方米,现因宗地内存在已征收土地面积为38399.08平方米,现将登记面积由40424.03平方米分别更正为22.19平方米、2002.79平方米。(该宗地因坐标引起的误差面积为0.03平方米)

  公告单位:广州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2024年8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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