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业务频道 > 不动产登记 > 不动产登记公示公告 > 登记证明作废公告

登记证明作废公告

关于粤房地产权证穗字第150309472、0150309473、0150309474号《房地产权证》作废的公告

来源:越秀区分局 发布时间:2024-08-19 17:50:53 访问量:- 【字号: 打印 分享到:

  位于越秀区惠福西路白薇街71号601房以张金莲、陈虹、陈冉名义申领了粤房地产权证穗字第150309472、0150309473、0150309474号《房地产权证》,登记字号为2015登记1033408。

  2024年08月19日,我局已以2024登记07000880案核准该业的变更登记,但上述《房地产权证》无法收回。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三条规定,上述《房地产权证》即日起作废。

  特此公告。

  广州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2024年8月19日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