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登记证明作废公告

关于粤(2017)广州市不动产证明第04208783号、粤(2020)广州市不动产证明第05402584号《不动产登记证明》作废的公告

来源:天河区分局 发布时间:2024-08-21 15:11:29 访问量:- 【字号: 打印 分享到:

  白云区沙太北路金雅街18号9B房以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白云支行、深圳亚联财小额贷款有限公司名义分别申领了 粤(2017)广州市不动产证明第04208783号、粤(2020)广州市不动产证明第05402584号《不动产登记证明》,登记字号分别为2017登记10019175、20登记06604688 。

  2024年8月20,我局依据广东省广州市白云区人民法院(2024)粤0111执3559号《协助执行通知书》注销2017登记10019175  不动产登记的全部登记事项,但粤(2017)广州市不动产证明第04208783号、粤(2020)广州市不动产证明第05402584号《不动产登记证明》 无法收回。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三条规定,粤(2017)广州市不动产证明第04208783号、粤(2020)广州市不动产证明第05402584号《不动产登记证明》即日起作废。                                  

  特此公告。

  广州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2024年8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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