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登记证明作废公告

关于穗房地证字第619004号《房地产证》作废的公告

来源:天河区分局 发布时间:2024-08-21 15:11:29 访问量:- 【字号: 打印 分享到:

  位于天河区黄埔大道中路伟诚街12号14号商铺吴志英申领了穗房地证字第619004号《房地产证》,登记字号为繁字59512号。

  2024年6月6日,该房申请办理变更登记。需收回原不动产权证,但吴志英遗失了穗房地证字第619004号《房地产证》现无法收回。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三条的规定,穗房地证字第619004号《房地产证》,即日起作废。                                  

  特此公告。

  广州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2024年8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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